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姨丈性侵甥女 還說要娶她
少女也稱感恩圖報 獲法官輕判4年

【賴心瑩╱台北報導】三十多歲的謝姓男子三年多前被控性侵害就讀小四的外甥女,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七年,不過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,謝寫了數十份狀紙,傾訴自己對小女孩濃厚的愛意,而小女孩也坦承喜歡與他發生關係,為此法官採信被告的告白,改依對未成年為性交罪,減輕判他四年徒刑。


每周猥褻最多兩次
目前國一的被害少女出身單親家庭,二○○二年底起,開始和已與阿姨離婚的姨丈謝姓男子以及年僅二歲多的小表妹生活,期間謝都會趁半夜女兒睡覺時,用手撫摸少女胸部與下體,平均一周一、兩次,直到隔年九月,少女意外說出此事,才揭發此一亂倫案。
不過少女告訴法官說,從小罹患氣喘病,全靠姨丈帶她上醫院就診及悉心照料,她對姨丈心存感恩,願意聽任姨丈所有安排,以便報答其恩情。少女也坦承,喜歡姨丈撫摸她,所以她常主動哄小表妹睡覺,以便和姨丈發生關係。
至於被告謝姓男子則是在狀紙中告訴法官說:「我真的很愛她,每次她喊痛我就停止不敢再進入,否則她怎會至今仍保有處女之身」,他還說曾與少女互許承諾以後要結婚等等。


少女自願發生關係
雖少女否認曾和姨丈互許終身,但因檢驗報告證實少女處女膜仍屬完整,且少女坦承是自願與姨丈發生關係,因此法官改將謝減刑輕判四年。但因鑑定報告認定被告屬孿童癖患者,因此法官一併判他需強制治療。

消息來源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News/index.cfm?Fuseaction=Article&NewsType=twapple&loc=TP&PageType=new&Art_ID=%2C%2D%5FW%24%24LK%3FS%5D%5B1DNY%2C%0A&showdate=20050106&Sec_ID=5

這這這太刺激了一點!!
我以為這種只有漫畫才有的情節
哇哇~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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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l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